姜旭之,男,1962年2月生,汉族,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手机:13706128855。
1980年至1984年,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
1984年7月至1988年8月,常州市法律顾问处,常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1988年8月与其他四位律师组建成立江苏省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常州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会议主席。
1996年6月担任常州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8年6月至今,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4年至2011年担任常州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自1984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31年,作为常州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州市国光数据通讯有限公司、常州市东方华榕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