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的法律事务还包括但不限于:
我所紧跟中国经济潮流,不断学习,缩短与发达国家以及上海、北京等高级律所之间的差距,新进开展业务,现已为多家企业开展上述项目的服务,包括2010年为常州十一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债券5.4亿元,2011年初为常州中投龙城投资有限公司风投3.5亿元等项目。
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顾名思义风险投资必定是伴随着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PE私募股权投资 (Private Equity)的缩写,俗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它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的是,PE主要是指定向募集、投资于未公开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基金,也有少部分PE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PE一般关注于扩张期投资和Pre-IPO的投资,注重与投资高成长性的企业,以上市退出为主要目的。希望企业能够在未来少至1-2年、多至3-5年内可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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