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金融法律客户中不乏国内外著名的大公司,涉及外贸、电子、交通、医药、化工、房地产等各个行业。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我们亦与众多的中介机构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以及政府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本所为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债权转股权方案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协商谈判,并负责债权转股权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核。
本所为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担保、抵押等法律文件的安排,为商业银行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提供意见参考,为银行防范金融风险作出法律审查和安排。
本所与新兴的财产、人寿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保险公司、保险人,保险经纪人提供保险专业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代理某商业银行信用证纠纷跨省诉讼,历时三年时间,获得成功。
本所律师代理保证人参与商业银行提起的借款纠纷诉讼,成功地为客户免除数百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所律师代理消费者获得了商家的赔偿,同时也代理有信誉的商家应诉消费者提起的欺诈索赔诉讼,为商家赢得了公正、公平形象。
本所有多名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成功的法律实践,被多家仲裁机构聘为仲裁员,具有仲裁的经验。
本所律师亦代理境内外客户参与仲裁审理,其中有合资合同争议、加工贸易纠纷、财产保险纠纷。
本所律师代理个人处理房屋权属争议纠纷。本所律师亦在处理如各种类型合同争议、民事侵权、继承、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诉讼经验。
本所熟悉有关执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政策,了解案件执行程序,可以为客户获得判决、仲裁利益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办法。
在代理执行案件中,对难于处理变现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固定设备等资产,本所律师摸索出了一套富有成效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