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清,男,中共党员,1962年4月生,1983年8月毕业于苏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88年就读于深圳大学,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副教授职称。
刘建清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不图名利,不计保酬,注重实干,踏实勤奋,乐于助人,接待热情、办案认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常州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公开发表论文10多篇,其中3篇在“常州法学”杂志发表,10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刘建清1985年在常州法律顾问处担任实习律师,后在常州第二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常州联合律师事务所(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自爱1985年以来,共办结各类刑事、民事、经济案件2000多起,先后担任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法律顾问20多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避免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所办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当事人均较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