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辞去公职前,在常州市公安局工作,加盟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后,徐永前将致力于采取有效措施,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经历 1995年8月至2016年3月,先后就职于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钟楼分局、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分局),历任刑警大队探长、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法制大队长、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直属分局副局长)等职务,工作期间,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立功受奖。 徐永前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法律实务娴熟,对刑案辩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更有丰富的实战操作经验。从事刑事侦查工作期间,先后办理过故意杀人、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制部门工作期间,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主证复核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协调相关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部门,取得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法制支队工作期间(2012至2016年),负责执法指导与监督,执法质量连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并与全省的公安法制工作同仁,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