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下午,常州电视台《有请大律师》栏目对我所主任和团队代表张宇星律师进行了采访。
那么,这件事是什么情况呢?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解答一番。
我们的老人家恽某目前所居住的位于常州西夏墅镇的房屋系其祖上所传,户主原为恽某及其丈夫陈某所有。其丈夫陈某于1986年死亡,户主随后变更为原告恽某。此后,在两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房屋所有权却变更为恽某儿子陈某(被告)的名字。2016年,涉案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原告母女才得知真相。于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恽某来到我所寻求帮助。同时,此案引起了常州电视台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
本案由我所陆刚主任负责安排,由孙浩、张宇星律师团队全权负责。对于本案,主任免除了此案的律师代理费,诉讼全程为残疾老人恽某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团队还向法院提出免除诉讼费的申请。
在接受委托之初,面对伤心、焦恼的恽某,律师团队一方面努力做好安抚工作,与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另一方面认真分析案情,梳理法律关系,并敏锐地找到了案件中的突破口。经过了两次庭审、三次调解,本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位当事人对结果十分满意,并十分感激的送了一面锦旗。恽某拉着我所陆刚主任的手激动地说:“我很幸运!遇到了几位优秀的大律师!谢谢几位大律师帮了我这么大的忙,保障了我们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恽某老人的案件里,每个人都有身处市道边缘的个体思考,而律师一职,也只是纷繁世相之一隅。闻名于世的古罗马名著《法学阶梯》中有一句话:“法学乃正义之学。”我所在陆刚主任的领导下,始终信奉“忠诚、节制、守信”的职业伦理,并恪守行业规范,受当事人之托,为当事人尽忠,提供积极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兼顾社会责任,致力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谋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福祉。
2017年6月29日
(由于涉及隐私,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