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至6月19日,我所高建川律师参加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组织的《公司法系列课程》活动。进行为期俩天的专业学习。
高建川律师,男,1970年10月3日生,汉族,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东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国家A类司法资格证(证号:A20073204021660),2001年荣获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自1991年起,供职于中国中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保卫部工作,且于2002年兼职从事法律工作者执业,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律事务服务经验。自2008年开始从事职业律师生涯,现任职于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004071111238)。
法律业务主要民商事代理,擅长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方面法律事务工作,在2014年入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法律服务律师数据库》。扎实的法学功底是立业之根本,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工作之利器,机敏的反应能力是胜诉的基础。
曾代理多起典型成功案例有:
1、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常民三初字第057号民事判决,成功的代理了国内第一起涉外UL证明商标纠纷案件。
2、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常商初字第083号民事判决,是常州市地区法院第一起成功拍卖处置的内蒙矿业权纠纷案,成功的挽回了常州投资人近亿元的经济损失。
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常商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全程代理了江苏银行贷款合同纠纷和担保追偿权纠纷,特别在强制执行阶段,参与华夏钢铁破产案。
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2012)刑不逋字第63号,成功为陈某等人涉嫌金融诈骗案提供辩护。实践在新形式下如何预防金融犯罪,特别是金融诈骗犯罪的刑事风险防控。
5、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常刑终字第040号刑事判决,江苏省第一起成功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坦白减轻情节,成功为市国税某税务官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进行了辩护。
我的从业格言是:研习并实践——活在现实中的法律!